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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新城广州路西段南侧河边绿化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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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新城广州路西段南侧河边绿化工程JSZC-320703-ZJDZ-C2024-000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连云新城广州路西段南侧河边绿化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

  4.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承诺文件上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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